本站消息,根据天眼查APP显示配资门户优选网,近日公布了一则支付宝(杭州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被告/被上诉人的开庭公告配资门户优选网,详细内容如下:
案号:(2025)粤0304民初3283号审理法院: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案由: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当事人信息: 原告/上诉人:郑某某、河某某 被告/被上诉人:深圳市狮心少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、支付宝(杭州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庭日期:2025年6月26日根据统计,近一年内以支付宝(杭州)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38则,其中案由为“网络服务合同纠纷”的公告以7则居首,其次为“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”有5则,“不正当竞争纠纷”有4则。历史开庭公告(前20条)如下:
数据来源:天眼查APP
以上内容为本站据公开信息整理,由AI算法生成(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)配资门户优选网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
信钰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